注射了奥美定该如何维权

 


  将一种液体材料注射进女性的胸部,让乳房变得更加丰满,这种注射隆胸的方法曾经是许多爱美女性的选择。然而注射隆胸在让一些女人“梦想成真”的同时,也给一部分女性带来了终身痛苦。200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禁令,撤销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隆胸产品(商品名“奥美定”)的注册证,从4月30日起,全面停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

  据估计,全国至少有30万女性因注射水凝胶丰胸后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国家虽已发出禁令,但至今仍残存一些女性身体内的水凝胶咋办?

  2008年1月8日,在妇联、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分会、医师协会的鼎力支持下,以关注女性健康为主题的“关爱女性 拯救乳房”大型公益援助行动正式启动。该活动由世界卫生组织下属机构国际医学美容协会、国际医学美学与美容学会、中国整形医师网络协作中心、医师协会联合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清奥中心共同发起,并在中华医学会美学与美容分会、妇联鼎力支持下开展的奥美定取出大型公益援助活动。本次公益援助行动将斥资8000万 ,预计为一万三千名注射“奥美定”、“英捷尔法勒”隆胸出现并发症和隆胸失败的女性患者免费进行注射隆胸取出,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清奥中心为首的数十家高资质、实力雄厚、设备先进的专业整形机构被确定为本次行动注射隆胸取出和隆胸失败修复定点基地。

  在2008年1月至7月的半年间,在妇联的鼎力支持下,1万3千名因注射“奥美定”隆胸和隆胸失败出现并发症的患者获得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清奥中心的全免费治疗。


  注射隆胸乳房一大一小

  2002年4月10日,仁寿来蓉的消费者钟女士向四川省消委会投诉称,她于2001年在成都某医学美容医院做了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式丰乳手术,结果丰乳后一大一小的乳房使自己生活得痛苦不堪。钟某称,2001年8日,她到成都这家号称专业的美容整形医院做隆胸手术。经医生介绍使用了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式丰乳。医生向她承诺手术成型后无明显疤痕、无痛苦,而且自然、柔软。

  随后,钟女士缴纳了4000元钱做了手术,第二天去输液时又补缴了500元。但手术之后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而且还出现很多严重的问题:手术针眼处有明显疤痕,其中最要命的是乳房整形后左边的乳房比右乳大得多,严重大小不对等,乳房内不仅没有承诺的自然柔软,反而非常硬且还有包块。

  2002年1月中旬,钟女士找到这家医院,但医院并没有给她明确答复。气愤的钟某向省消委投诉,要求该医院解决其手术中出现的严重问题,并退还全部手术费4500元。

  无独有偶,2003年,家住成都金牛区的林小姐也因轻信某美容院的广告承诺,花费2万余元到该院进行了凝胶注射式丰乳。丰胸后不仅伤口疼痛不已,而且出现伤口感染、乳房包块等症状。经过4个月的调养仍然没有效果,最后同样造成她左右乳房不对称。

  乳房之问

  健康隐忧谁摘“定时炸弹”

  据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这种注射式隆胸对许多爱美女性造成伤害,前几年,全省每年接到此类投诉近100起。虽然近期此类注射式隆胸投诉呈下降趋势,但由于隆胸而注射进丰乳女性身体的凝胶,许多女性至今并没有全部取出,成为危害丰乳女性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定时炸弹”。

  目前,国家虽然已经全面叫停了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隆胸产品,但当初注射进消费者身体内的这些“定时炸弹”应该由谁来负责?

  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认为:在禁令下发前和禁令生效后,使用这些产品者的行为的性质不一样,承担的责任也不相同。在国家禁止前,使用这种物质或者方法隆胸是合法行为,其间给消费者造成的身体伤害,手术实施者只需针对损害的大小进行赔偿;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后,如果继续使用这种物质和方法隆胸给消费者造成身体伤害的,手术实施者对消费者的赔偿就不能只针对身体伤害了,还应该追究其违法责任,加重赔偿。根据《消法》第49条规定,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的,应该进行双倍赔偿,而这种明知国家禁止使用仍然继续使用的,性质比欺诈更严重,因此赔偿的额度应该更大。